篮球规则解释 第7条 主教练和第一助理教练:职责和权力
7-1 陈述:
在预定的比赛开始前至少40分钟,双方主教练或他的代表应将该场比赛中有资格参赛的球队成员的姓名和相应号码的名单连同球队队长、主教练和第一助理教练的姓名一起交给记录员。
主教练本人应负责确定名单上的号码与队员背心上的号码相符。在预定的比赛开始前至少10分钟,每一队的主教练应以在记录表上签字来确认己填入的他的球队成员的姓名、相应号码以及队长、主教练、第一助理教练的姓名。
7-2 举例:
A队按时提交球队名单给记录员。有2名队员的号码与他们的背心上的号码不一样,或者在记录表上一位队员的姓名被遗漏了。这被发现在:
(a) 比赛开始前。
(b) 比赛开始后。
解释:
(a) 无需任何处罚,错误的号码被纠正并且被遗漏的队员姓名应加在记录表上。
(b) 裁判员在不将任一队置于不利的合适时刻,停止比赛。将错误的号码纠正,但被遗漏队员的姓名不能增补在记录表上。
7-3 陈述:
至少在预定的比赛开始前10分钟,每一位主教练确认首发比赛的5名队员。在比赛开始前,记录员应检查是否有与这5名队员有关的错误,如果有,他应立即通知最近的裁判员。如果错误发现在比赛开始之前,应纠正。如果错误发现在比赛开始之后,应被忽略。
7-4 举例:
发现一名场上队员不是确认的首发5名队员之一。发生在:
(a) 比赛开始前。
(b) 比赛开始后。
解释:
(a) 该队员应被原来确认的首发5名队员之一替换,无需任何处罚。
(b) 该错误被忽略,比赛继续,无需任何处罚。
7-5 举例:
主教练请求记录员在记录表上填入小“x”标明开始比赛的首发5名队员。
解释:
只能是主教练本人亲自在记录表上队员号码旁边的上场队员栏标上小“x”来确认开始比赛的首发5名队员。
7-6 举例:
A 队主教练员和 A 队第一助理教练员都被取消比赛资格。
解释:
如果 A 队主教练员和 A 队第一助理教练员都不能继续比赛,則由 A队队长担任 A 队队员兼主教练员。